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山东省管企业研发经费视同利润

来源: 大众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山东国企考核新办法鼓励科技创新

省管企业研发经费视同利润

2015-11-19 作者: 王佳声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从总体看,省管企业科技创新依然是一块短板,根本症结在于科技研发投入偏少。2014年,省管企业科技支出总计67.27亿元,其中工业企业技术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率仅为1.6%

□记者 王佳声 报道

本报济南11月18日讯 今天,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今后我省省管企业的研发经费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将全部视同为利润。此举是我省对国企考核办法的重大突破。

“尽管我省省管企业‘十二五’以来获得过9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但从总体看,科技创新依然是一块短板,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在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处长张莉看来,根本症结在于科技研发投入偏少。据统计,2014年省管企业科技支出总计67.27亿元,其中工业企业技术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率仅为1.6%。

创新是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动力源泉。基于现状,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制定《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省管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具体鼓励政策措施可归纳为“四视同三激励一奖励”。

“四视同”即企业当年研发经费投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新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收购境内外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相关费用,经认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

据了解,在财务报表中研发费用会抵消利润,这会直接影响省管企业高管的业绩考核,从而掣肘研发投入。而按照新办法,研发经费视同利润,这样一来就打消了企业高管的顾虑,有益于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三激励”指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对核心技术骨干开展中长期激励,对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红权激励,对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企业的负责人适当激励。

“在《意见》的配套指引中,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红权激励进行了细化,规定在净收益中可以提取不高于30%用于激励。”张莉介绍。

“一奖励”即省国资委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杰出创新人才和团队进行奖励。

《意见》还明确了“十三五”省管企业科技创新的方向和目标任务。《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末,省管企业要基本建立覆盖前沿研究、应用研究、工艺及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化的“金字塔”型创新体系,新增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聚集一批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科技创新投入大幅增长,工业企业科技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创新型企业要逐步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相当;攻克和掌握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数量快速增长,主持或参与制定一批国际、国内行业标准。

责任编辑:崔有天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