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股份昨日晚间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揭开其新任控股股东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下称“烜卓发展”)的家底。令人疑惑的是,在烜卓发展这个新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的石志敏实际上仅通过旗下烜卓投资出资1万元,但却能借助“超级杠杆”,最终实现对博信股份的控制。
据披露,11月25日,博信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杨志茂与烜卓发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杨志茂将其所持有的博信股份32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9%)转让给烜卓发展,转让价格为18元每股(博信股份昨日收盘价21.80元每股),合计转让价款5.832亿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烜卓发展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烜卓发展于今年11月23日刚完成注册,其合伙人合计有三名,认缴出资额为80001万元,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GP)烜卓投资出资1万元,持股比例为0.00125%,两名普通合伙人(LP)杭州达尼丁和天津利之源分别出资5.6亿元和2.4亿元,占股约70%和30%。另据披露,烜卓投资由石志敏100%持有,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对于杭州达尼丁和天津利之源,其股东也均可以追溯到自然人。据公告,杭州达尼丁的股东有两名,其中自然人夏天出资10万元,持股0.05%,宁波尊悦商贸有限公司出资1.999亿元,持股99.95%,浙江省工商部门公开信息显示,宁波尊悦商贸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夏天和顾梦瑜,分别持股95%和5%;天津利之源的注册资本也是2亿元,自然人冯璐出资30万元持股0.15%,武汉嘉钧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997亿元持股99.85%,武汉嘉钧科技的股东为黎嘉辉(持股98%)和唐钧波(持股2%)。
尽管实际出资仅1万元,但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石志敏,在烜卓发展拥有极大的处置权。公告披露,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作出投资决策,在烜卓发展对所投资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托代表全权处理,无需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对照来看,借助普通合伙人的巨额资金,石志敏已经通过“超级杠杆”实际掌控了博信股份。
有市场人士分析,石志敏的“超级杠杆”能够实施,来源于其与博信股份原控制人杨志茂在前期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从博信股份的相关公告中也可以发现线索,11月14日,烜卓投资与杨志茂签署股权受让协议,11月23日,新成立的烜卓发展“顶替”烜卓投资成为实际的受让人。“有一种可能是,石志敏在获得合同之后再去募资,只要能给LP较高的业绩承诺,钱并不难找。”有券商人士分析。
拿下博信股份控制权的石志敏,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似乎尚无成熟的计划,对于收购目的,其披露,烜卓发展将通过对上市公司资产结构与业务结构调整谋求长期、健康发展。事实上,博信股份昨日晚间曾先后披露两个版本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前一版本的公告中,烜卓发展表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尝试对其资产、业务进行调整的可能”,“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尝试筹划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事项,或上市公司拟购买、置换资产的重组事项。”但在更正公告中,这些计划全部变成了“没有”。
从股权结构看,石志敏确需进一步的行动以巩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烜卓发展需执行杨志茂此前的承诺,自7月8日起六个月内增持不低于1%的但不超过2%的公司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杨志茂的配偶朱凤廉持有3060万股公司股份,占比13.3%,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距石志敏实际控制的股份数(14.09%)相差不大,另外,博信股份曾于今年9月遭到西藏康盛投资的举牌,后者目前持有至少5%的股份。(覃秘 聂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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