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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转租现象如何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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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30日,石家庄市进行2015年第三批公共保障房公开分配,8272户家庭配租成功,至此,石家庄市区入住公共保障房的居民已达3万余户。然而,随着保障对象的增加,保障性住房在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河北新闻网记者 孙青

生活不便,有保障房被出租

近日,网友李先生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自己计划通过中介租住石家庄市裕华区安苑小区C区一处一居室,然而在双方达成租住意向后,出租者却表示只能达成口头协议,不能签订租房合同,原因是“房子为保障房,按规定不能转租”。

针对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以租房者身份来到安苑小区,附近两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苑小区、恒大雅苑等小区确实存在保障性住房被违规出租的现象。“我们租出去过四五套,按规定保障房不能出租,但是因为房子离市中心比较远,有业主觉得上下班不方便就转租了。”中介公司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这种情况不签合同,不能走正常租房流程,业主都比较“低调”。

记者调查发现,保障房被转租的情况,同样发生在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河小区。这个保障房小区今年10月22日集中办理入住,进入11月,该小区就有4条房屋出租信息出现在租房网站上,一室一厅一卫、建筑面积在40至50平方米的房源,以每月五六百元的价格出租。据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示信息显示,这样的一居室保障性住房,承租者每月缴纳租金约270元。

记者联系到一位出租者,对方表示房子为保障房,但一直空置。他说:“我在长安区工作,房子在桥西区,离得太远,上下班来回要3个小时,而且周围没什么超市,附近只有一条公交线路,买东西、外出都不方便,所以一直没住。”

事实上,在2005年7月国家颁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保障房禁止转租。2015年5月,《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管理规范操作指导细则》出台,再次明确规定,转租、出借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需腾退所承租、承购保障性住房。

动态监管难,考验城市管理能力

保障房被转租属违规行为,然而违规背后也暴露出保障性住房在监管、建设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记者走访石家庄市多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发现,多数小区临近三环,距离市中心较远,且公交线路少。交通不便、配套设施缺乏,让保障对象难以舒心居住,导致一些保障对象违规出租保障房。

“转租、转借保障性住房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会责令承租人在一周内搬离,并永久性取消其保障资格,违规行为也将记入诚信档案。”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住房保障部门每年对承租人资格进行复核,保障对象搬迁情况都有小区门岗记录,稽查科每个月还会对市区27个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例行检查,及时掌握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变化、房屋使用情况。

与此同时,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及各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入户核查、网络信息搜索、开通投诉举报热线等方式,对保障性住房的居住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发现违规使用房屋,或者因家庭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会及时登记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保障性住房出借、转租问题,2014年12月石家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就曾集中开展清查公共保障房违规使用活动,先后查处了9起公共保障房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稽查科工作人员说:“绝大多数是因为距离的问题,离工作地点远,自己不住就想出租,其实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换房平台解决。”

据介绍,随着保障房数量增加和分布区域的扩大,为满足保障家庭因工作变动、子女就学等原因而产生的调换居住位置需求,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14年搭建了“换房平台”。该中心主任陈宏亮介绍说:“有需要的家庭可以在换房平台、保障房小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发布换房信息,自行寻找换房对象,双方达成意向后进行申请报批。这个平台一年多来已经帮助116户家庭完成换房,满足了保障家庭的换房需求。”

要圆安居梦,配套设施还需跟上

随着保障对象的增加,针对公共保障房的监督和管理,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开始了新的尝试。

“我们正在完善信息系统,今后保障房承租人的图像信息将录入电子档案,建立承租人信息实时查询平台。平台推出后,检查人员入户核查时可以随时调阅保障家庭人员信息。这样对转借、转租现象的监管力度会进一步增强。”陈宏亮说。

记者了解到,随着居民对住房的要求不断提高,石家庄市新建公共保障房在面积和功能设计上也将提升。保障房项目将尽量选址在配套齐全、交通、就医、就学方便的地段,满足市民生活、就学、就医等需求。据介绍,2015年石家庄市新建的公共保障房就以商品房配建项目为主,住房户型不再单一,两室、小三室的房源比例逐步增加,以解决三口以上保障家庭的实际居住困难。

“保障性住房被转租,让惠民政策失去应有的价值,也造成了资金的浪费。”石家庄经济学院副教授解咏平认为,住房与教育、医疗等资源连接紧密,然而大部分保障房选址离城市中心远,配套设施滞后,用户入住后交通出行等生活成本上升,这也是造成目前问题的一个原因。河北鼎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艺则建议,针对保障房监管应尽快形成法律约束,让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有法可依,保证政策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我国保障房建设自上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在管理制度等方面尚待完善,各地也在调整完善保障方式上不断做出探索。据了解,济南市住房保障部门表示将逐渐减少公租房项目建设,实行货币化安置,通过发放租房补贴,让有需求的市民既享受到保障,又能住上距离工作单位更近的房子。

■e论风生

@小皮仔: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政府不能重建设、轻管理,要考虑百姓切实需求,完善各项设施,真正让大家住得方便舒心,不能让保障性住房成为人们“想象中的美好”。

@回到原点:有些保障房申请者收入增加后,不再符合要求却不退出保障房,这样也会导致保障房转租现象发生。政府部门应该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有限的资源实现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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