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从山西省编办了解到,为不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我省将取消14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还将清理规范5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5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要求,经汇总梳理,国务院公布取消的152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我省将对应取消140项行政审批事项。
在取消的140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包括取消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等5项涉及省、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省域范围内跨地区举办中小学校际体育竞赛等3项涉及省教育厅。记者从目录中发现,省地方税务局取消项目最多,包括审批取消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等共14项,其次分别是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分别取消13项和12项。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今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取消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取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等事项,这将对我省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持环境。
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我省将清理规范导游人员从业健康证明等5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的受理和初审、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初审、开采黄金矿产许可初审、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的初审、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李晶)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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