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海口5月3日电(记者王存福)近来国内部分航空公司“机票超售”事件,造成一些旅客行程延误和连带损失,而航空公司对后续事宜的敷衍处理,屡屡引发旅客质疑。专家认为,部分航空公司在超售机票时“权大责小”,应进一步规范机票超售权责及相应补偿政策。
持票旅客到机场,才知飞机没座位
手持机票,到了机场却被告知没有座位,被拒绝登机。
来自广东湛江的邹女士近日购买了祥鹏航空昆明飞往海口的8L9971次航班的机票。4月26日18时许,邹女士赶到机场办理登机牌时,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柜台工作人员告知她:“飞机没有座位了,你不能登机了。”
同邹女士一样,因为祥鹏航空机票超售导致不能登机的,还有另外三名旅客。
航空公司机票超售导致旅客延误、滞留,近期屡见报端。
今年2月,买好机票、定好行程的浙江平阳郑氏夫妇来到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却被告知航班只剩一个座位,两人无法一起登机。航空公司的理由是:机票超售。
机票超售属“国际惯例”,赔付有“各自标准”
邹女士等人同祥鹏航空柜台工作人员沟通时,对方一直强调机票超售是“国际惯例”,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只能赔偿每人200元,航班改签到第二天。
从下午6点左右一直到晚上8点半,双方未达成一致。“要么接受200元,要么就只能一直在机场等着。”邹女士对航空公司的处理态度极为不满,但也只能无奈接受航空公司的处理安排。
据专家介绍,各国航空公司处理“超售”情况时有所不同。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刘大成在国外经历过机票超售。2015年12月5日晚,刘大成一行三人乘坐美国达美航空公司从路易斯维尔到芝加哥再转南本德的航班,在候机时遇到机票超售不能成行。最后,航空公司赔偿三人3147.6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万元,是购买机票价格的4倍。
刘大成介绍,目前美国与欧洲机票超售后,一般来说航空公司的权力与义务是对等的。当出现小概率事件时,航空公司一种方法是以延后补偿拍卖的形式,鼓励已有座位但可延后飞走的乘客获得补偿后腾出座位,另一种形式就是加大补偿力度,对旅客损失进行有效补偿。
据了解,国外航空公司在旅客购票时,一般会明确告知该票属于超售;国内航空公司往往事前不告知,事后再补偿,补偿标准由航空公司自定。
作为祥鹏航空的控股主体,海南航空规定,对超售旅客免费退票,并补偿票面价格的30%。如果补偿金额低于200元,则按200元补偿。当航班超售时,海航有权决定超售航班旅客及行李的载运安排。
专家:航空公司不应漠视旅客权利
在机票超售之后,航空公司和订票平台往往处理态度不够积极。作为此次旅客购票的平台,阿里旅行网表示,并未接到航空公司机票超售的提醒,航空公司既没有提醒订票平台也没有提醒旅客本人。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航空公司超售是一种风险对冲,但超售比例不能太高,超售之后对旅客的补偿应该到位。如果航空公司对赔偿标准压低内定,那就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界定并处罚。
刘大成表示,部分航空公司往往引进国际惯例中有利于自己、属于权力的一部分内容,淡化应该履行的义务、责任,合同也往往有利于航空公司。建议民航部门出台机票超售的补偿政策和标准。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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