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了解到,近期,为了改善水环境质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该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到2016年年底,呼和浩特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水质指标参照地表水Ⅴ类质量标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关闭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井130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河道整治全面展开,大黑河入黄河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标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到2020年,黄河呼和浩特段、浑河、大黑河流域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饮用水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分质分类供水全面完成,水资源配置基本实现优化;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质量保持优良级别;湖、库、湿地生态修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呼和浩特市将从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排放、强化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水环境管理等方面重点治理水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对违法建设和生产、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刘 惠 康荣)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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