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电子商务应用覆盖农村率达到100%,初步建成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
《意见》要求,提高和改善农民上网购物环境,推动农村消费升级。
鼓励农资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直营直销。鼓励农村电子商务网点与服务业企业、银行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逐步增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家电维修、婚介、招工、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功能。
鼓励村民开设网店扩大销售。指导具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础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支持各类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网点吸收农村妇女、残疾人等就业。
严厉查处农村网络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打击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和传销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网络市场消费预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守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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