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山西省涉及房屋、林地、草原、土地等不动产将统一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将全面“停旧发新”。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省将用3年时间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省国土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冯智表示,不动产权证书10月1日起将全面“停旧发新”,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完成同级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移交、系统对接,进行流程再造、窗口设置,建立“一站式”服务配套设施。
不动产统一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据介绍,从10月1日起,公众在申请、变更不动产权利时,拿到的将是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分为单一版和集成版,目前发放的证书为单一版,即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与之前的房产证、土地证等相比,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和防伪镭射标签。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办理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继续有效。居民原有的相关簿证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记者 张晓敏 通讯员 王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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