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沙雪良)停车场是否明码标价、按标准收费将列入政府监测范围。日前,市发改委印发通知,要求建立机动车停车收费监测报告制度。公联安达、京联顺达等10家公司的150家停车场被纳入首批监测范围。该制度自下月起实施。
按照报告制度,各区发展改革委要求在辖区内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2个景区和1个居民小区不少于3家的停车经营单位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停车收费定点监测的内容包括: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经营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备案编号、车位总数等。报送周期为季报。
监测数据将在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价格”
网站上公开。对不按要求及时报告收费标准或报告的收费标准与实际收费不符,利用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附件:
首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含150个停车场)
北京公联安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万向停车场有限公司、北京京联顺达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安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实圣达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捷路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源亿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安佳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及其下属150家停车场。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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