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特别报道 > 正文

上了旅游“黑名单”为何难以受惩处?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国家旅游局9日公布2起不文明旅游行为案例,将两名游客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已超18个月,其间,修订版《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目前已有24人上榜“黑名单”。今年2月,由中航协颁布的民航旅客版“黑名单”开始实施,至今上榜15人。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惩治旅游不文明行为已成社会共识,但因缺少完善有效的采集、认定、惩戒机制,上了行业或者地方旅游“黑名单”的人多数并未受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实际惩处。

“黑名单”长期“开天窗”

2016年十一“黄金周”前,北京市发布地方版旅游“黑名单”制度。中航协以及部分省市此前陆续出台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相关管理办法。然而,记者在北京、安徽、黑龙江等地调查发现,这些“黑名单”制度在采集、认定、惩戒机制上普遍存在不足。

记者调查发现,《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并未明确旅游不文明行为采集渠道,只对调查核实阶段的责任主体予以明确。

而在部分地方,“黑名单”记录长期“开天窗”:2016年上半年,安徽省合肥市旅游局建立旅游质监“红黑榜”,表示将对合肥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采集、核实、汇总、发布等作出安排。但记者跟踪发现,至今公示的“红黑榜”上没有任何不文明游客记录。

与此同时,“黑名单”认定界限模糊。9月份,有关北京房山怪石山13处景观石遭红漆涂鸦的帖子刷爆网络,事后当事人道歉并许诺清除。当地旅游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因怪石山还未开发为景区,且当事人道歉态度诚恳,决定不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

记者调查发现,“黑名单”联合惩戒难执行。在“黑名单”设立之初,曾提及必要时会向公安、海关、交通等部门通报。但南航黑龙江分公司回复表示,分公司目前未收到有关旅游“黑名单”的通报。

据业内人士透露,上榜游客往往只是声誉受损,最多是个别人找工作时遇到困难,一些看过新闻的用工单位因此不录用他。“更像是媒体报道而非‘黑名单’的威慑力。”

监管部门不了解“黑名单”

记者采访发现,重视不足、核实难度大导致部分地方的旅游“黑名单”流于形式。公开资料显示,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处于去年曾表示将建立“旅游诚信名单”及“黑名单”,但在记者9月29日采访中,该省旅游委监督管理处与质监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对省级“黑名单”不知情。

一些敢于先行先试的地区还遭遇了联合惩戒难题。某一线城市曾主动与征信机构联系,希望能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与个人征信挂钩,但被告知需要从全国层面与央行达成合作。

这种阻力还来自旅行社、景区。林佳良反映称,旅行社及景区等机构在利益驱动下,对这种“黑名单”并不热心,很难主动将游客挡在门外。“更何况,当前许多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的销售系统并非实名制,有心将‘黑名单’游客拒之门外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实施限制或惩罚措施的决定权在各个航空公司。但到目前为止,除了春秋航空和青岛航空已将不文明旅客信息录入系统外,其他航空公司大多没有采取相应的限制处罚措施。”中国航协副秘书长柴海波说。

专家介绍,在一些西方国家,一旦在航空器上发生不文明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涉事旅客马上就会被“请”下飞机。仅2011年,美国就有超过1.7万名旅客被拒绝登机或被驱赶下机,让人看到制度的刚性。

与国外相比,国内旅游“黑名单”制度刚性不足。记者注意到,即使是在最新发布的北京地方版旅游“黑名单”制度中,更多的字眼是“联合惩戒建议函”,旅行社“可以”不提供服务,高峰期经营单位“可以”限制其购票参观。
 

责任编辑:郝杰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