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呼和浩特10月12日电 (王慧)1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状及举措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5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自治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以自治区《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为标志,自治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于2015年末全面启动,去年以来,全区40余万本专科在校大学生在接受创新创业教育。
全区所有高校均开设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有必修课,有选修课;有课堂教学,有实践教学,同时还将网络信息化课程和慕课向学生开放;目前,全区已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1个;有5所本科院校成立了创业学院;本科院校已建成校外实践教育基地847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1个,国家自然基金资助建立的生物学野外综合实习示范基地1个。)高职高专院校已建成校内实习实训基地195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983个。其中,在自治区首府兴建了占地1024亩的自治区高校科技园和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园,去年以来,自治区高校共有10个项目获自治区比赛金奖,并代表自治区参加国赛。
据悉,全区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协同育人。其中,有13所高校开展了校校合作,已形成规模的合作项目39个;有14所高校开展了校地(学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已形成规模的合作项目有17个;校企合作项目已形成规模的共72项,校所(学校与科研院所)合作项目5个。2016年,自治区投入专项经费,支持高校实施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200项,国家级“大创计划”51项。
自治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举措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全区各高校普遍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二是坚持开门办学,推进协同育人。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协同,建立结构调整机制;推进高校与高校之间、高校与地方之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协同,建立多样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推进学科专业间的协同,建立交叉培养新机制。
三是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十三五”期间,在建设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2016年建设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到2020年,建成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0个。还要广泛搭建实习实训平台,到2020年,全区各本科院校和骨干示范高职院校要建成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另外办好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重点办好一年一度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全区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精心实施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2016年安排实施自治区级“大创计划”200项,到2020年,累计完成自治区级“大创计划”1000项。
四是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服务创新创业教育。建立个性化培养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允许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从2016年起,在全区本科院校全面实行学分制改革的基础上,再在15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中开展学分制改革试点。到2017年底,高等学校建立起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积极稳妥推行休学创新创业,适当放宽修业年限,建立弹性学制,简化审批程序,全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个人选择。要改革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办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教学能力。坚持全员参与、专兼结合,开展专门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建立相关专业教师,从2016年起,每年培训百名创新创业教育骨干教师。到2020年,累计完成五百名骨干教师培训任务。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引导教师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强化课堂互动,促进自主学习。
六是建设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完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把创新创业文化特别是创客文化作为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创新创业价值宣传,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建立自治区、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做好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和市场动向等信息发布和创新项目对接。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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