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娟
近日,保监会联合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印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对互联网保险进行专项重点整治,包括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风险排查、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和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市场人士认为,作为一种创新形式,互联网保险爆发性增长的背后也夹杂着不少行业乱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有助于净化互联网保险行业的整体发展环境。
数据显示,2015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超过2200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69倍,而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已经达到1431.1亿元。
“在这样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出台风险整治规定十分必要,因为繁荣发展背后势必会带来风险的积聚。”众安保险首席执行官陈劲表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和也认为,就现阶段而言,我国互联网金融仍然处于相对初级阶段,无论是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能力,还是民众的风险识别能力均处于相对低的水平,“打击非法”是这次专项整治的核心诉求。“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治的机会发现和解决问题,更要加快制定互联网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解决互联网保险领域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体制不适应等问题。”
具体来看,此次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集中的三个方面,也是目前市场诟病较多的领域。如对于互联网保险高现金价值业务的发展,市场始终存在争议。一些中小险企过于倚重这一业务模式,为了博眼球抢市场,个别互联网销售平台甚至有夸大收益、误导销售的行为。方案指出,要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此外,方案还要求,对于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保险公司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
据保监会介绍,此次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为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和总结报告三个阶段。目前摸底排查阶段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下一步将进入查处整改阶段,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排查发现的相关问题限时、全面整改。
“此次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方案正是为创新划定红线,让身处其中的企业有所为、有所不为,正是让具有真正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优质互联网金融机构迎来更多的机遇。”陈劲说。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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