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西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山西省政府决定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40项。
在取消和下放的40项行政职权事项中,包括工业、农业、社会福利、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和审批、核准、备案、资格评定等多个环节。其中,21项被取消、3项被部分取消,8项被下放管理层级、8项被部分下放管理层级。
山西省政府同时要求省内各地区和各部门,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取消事项,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及时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许雄)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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