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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由选择缴纳额度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讯(记者李春炜)记者从石家庄市地税部门获悉,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记者了解到,今年每月最低缴费标准为349.39元,最高为2620.45元。根据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按40%、60%、100%、200%、300%核定月缴费基数,相对应的月缴费额分别为350元、524元、873元、1747元、2620元(皆为取整后)进行缴纳;也可在40%至300%的区间内,即350元(取整数后)至2620元(取整数后)之间,自主选择任何金额作为月缴费额来缴费。

“缴费人员无论采取月、季、半年、年度哪种方式去银行缴费,都可自由选择缴费额,而且每次的选择额都可以不同。”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管一年分几次缴费,每次缴费的标准只能选择一个,每月只能缴纳一次。

“即使把缴费标准降低一点也要保持连续缴费,尽量延长自己的缴费年限,因为在计算退休待遇时,缴费时间的长短对自己的退休费高低影响很大。”该负责人说,灵活就业人员每年还可以有一次补缴机会。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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