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怎么干系列
鞍山市争创“知名品牌示范区”
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创建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工作启动仪式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完成1个已批准筹建的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通过现场验收,新申报4个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并对至少2个区域进行品牌价值评价。
为推动我市质量品牌提升,促进我市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培育及创建工作,凡在我市范围内,属国民经济第一、二、三产业,均可申报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其中包括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区、农业技术类示范区、产业聚集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区、旅游区、生活性服务业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
据介绍,今年我市在此方面的工作目标是:完成1个已批准筹建的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即海城市析木新区菱镁新材料产业园区通过现场验收,4个园区新申报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并对我市至少2个区域进行品牌价值评价。
据悉,获得“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荣誉称号的园区将享有全省同行业唯一“知名品牌”称号,优先享受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相应产业政策的扶持,拥有区域优势资源整合后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所属行业的“质量品牌标杆”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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