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今后山西将着力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其中,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明确提出目标,市厅级、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15%、20%。提高45岁以下局级女干部和35岁以下处级女干部比例。
山西提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各级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市厅级、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15%、20%。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委员。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以上。
今后,山西将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层面、地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比例。(要维维)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