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一季度全省国税系统全力扶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共有60.16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红包”,减免税3.73亿元。
今年以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联和省中小企业局等多部门合力打造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网上服务机制、政策宣传机制和跟踪问效机制等,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服务山西经济转型崛起。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布置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工作,针对性地解决小微企业经营中的困难。依托“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建立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台账。与省工商联民营经济数据库、省中小企业局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库实现信息互换、共同开发利用,统筹向全省小微企业推送相关综合服务信息。编制《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指南》等宣传手册,并发放到办税服务厅及纳税人手中,使小微企业对各项扶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从而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所谓小微企业是指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这些企业在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再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有免征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据统计,2016年纳入我省国税、地税系统管理的纳税人逾73万户,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业户60.16万户。(记者任志霞)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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