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清晨5时,张辉夫妇早早来到农家院打点生意,进货、备菜、打扫卫生,还把刚刚获得的“食品安全放心店”招牌挂在店外。
为进一步提升锦州市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自5月1日起,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食品销售、餐饮、食用农产品销售3个环节,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以及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整治突出问题,逐步加以解决。
锦州市把食品销售环节作为整治重点,对农村食品销售者是否持证经营和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进行集中排查,尤其是在乡镇、村屯、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同时,专项整治行动还以超市、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重点整治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等行为;并对农村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
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锦州市食药监局将逐一清查辖区内农村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严格许可审批程序,及时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同时还重点检查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台账记录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和卫生环境等情况。另外,对于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问题,锦州市还实行了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和现场指导制度,严格检查厨师登记、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食品留样等情况。
在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锦州市以网格化监管区域为单位,建立动态监管台账、档案,落实农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底前,锦州市农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主体责任标准落实率将达到60%。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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