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米彦泽)6月13日,石家庄市环保局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调度会,通报了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初步结果。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据介绍,该市环保局按照《河北省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过三轮征求意见后,基本完成了生态红线的初步方案和分区域方案,初步确定了红线范围。初步划定结果为,石家庄市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3594.38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91%,占该市国土面积的27.42%。红线区主要分布在平山县、井陉县、赞皇县、灵寿县、元氏县、行唐县、鹿泉区等西部山区县区,其余县(市、区)均有零星分布。
未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内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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