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杜哲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支持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培育更多小微企业,《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于日前出台,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划定了标准和奖励办法。
办法明确,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大量中小项目难以落地和大量创业者缺乏生产经营场所难题,从而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提升创新能力,培育新经济,催生大量的小微企业。
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要具备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各类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
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享受扶持服务,包括:纳入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优先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国家项目。对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可连续扶持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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