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黄鹏)为全力做好2017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邢台市交警支队专门制定《关于2017年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交警支队抽调机关科室、直属单位民警分包岗区,加强高峰期城区秩序管理。
据悉,自2017年7月3日至9月30日,邢台交警支队从支队长到民警全员上岗从周一至周五每天高峰期间在分包岗区安排警力协助执勤。每天早高峰支队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大队正职必须上岗执勤;晚高峰每个分包岗区安排机关警力2名。
分包民警重点加强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走小迂回、越线,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各项违法行为的治理。在确保岗区秩序基础上可向周边道路辐射,加强路段管理。城区大队要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加强辖区其他岗区、路段管控和治理。
邢台交警支队督查部门安排人员每天对分包岗执勤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定期编发查勤通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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