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岚)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我省计划完成10个深度贫困县的7657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补助标准为新建农房每户平均补助2.8万元,维修加固平均每户补助1万元。
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村危房改造
根据该方案,到2018年底前,要完成10个深度贫困县中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内的7657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832户。
改造后的农房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墙体、梁柱、屋盖等修复完好,基本功能齐全,无漏雨、渗水等现象。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改造后,具备抗震构造措施,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方案提出,重点支持康保、沽源、尚义、张北、丰宁、围场、阳原、阜平、涞源、隆化等10个深度贫困县,并优先支持206个深度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新建农房每户平均补助2.8万元
方案明确了补助标准。省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改造方式确定,补助标准为新建农房每户平均补助2.8万元,维修加固平均每户补助1万元。
各深度贫困县统筹各级补助资金,根据四类群体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制定当地农村危房改造分类分级的具体补助标准。各深度贫困县可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要求,统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并把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纳入县投融资平台金融支持范围。
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养老幸福院共建、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严控建房面积避免因建房返贫
方案还提出,要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平方米至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面积标准。
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通过合理控制建设面积,实施特困户兜底等政策,避免改造户因建房返贫。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技术人员包村包户制度,帮助农户制定改造方案和进行施工建设,改造后的农房应达到安全住房条件。改造完成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当地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按照危房改造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危改实行“六公开”严查资金挪用
方案要求,要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审批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认定程序,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并同步录入信息系统。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对于支付给农户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支付到农村危房改造户“一卡通”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严肃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各地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实行“六公开”,即改造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实施情况以及信息档案公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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