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10时20分,随着“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本场拍卖已结束”页面的弹出,一套位于沙河口区五一路的房产,在经过19轮激烈竞买后,最终以102.78万元的价格成交,成交价比起拍价高出近10万元。
“本来听说要经过三次拍卖而且耗时几个月都不一定能变现的房子,没想到放到网上竟然一次就拍卖成交了,而且价格还不错,我的钱终于有希望执行回来了,法院真的为老百姓办一件大好事啊!”该案申请执行人李某某面对网络司法拍卖给自己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据悉,这是沙河口区法院在我市法院系统首次尝试以网络拍卖模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处置,成功迈出利用互联网处置被执行财产的新里程,为破解执行难又开辟了一条清澈的渠道。
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大连区域性特点和两级法院工作实际,确定了对标先进、以点带面、蹄疾步稳的工作思路,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了《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对两级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准入原则、竞拍规则、底价确定、运行模式、各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以及监督考核作了规范性的指引。同时确定沙河口区法院为先行试点单位。
7月2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出首份司法拍卖公告,依法利用“京东”网站对大连某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总重量为76775.36克拉的工业金刚石进行公开拍卖,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此实现了网络司法拍卖零突破。消息一经发出,即迅速“爆燃”,发布当日就吸引了1000余网民围观,凸显出网络司法拍卖的强大生命力和广阔发展远景。
“目前大连已有多个基层法院启动了网络司法拍卖的新模式,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步伐,力争在今年8月底前,在全市法院实现网络司法拍卖的全覆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相关银行沟通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措施,为司法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融资提供便利条件,以增强其竞买能力和提高司法拍卖效率。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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