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山西201万农村贫困人口新福利 免缴保费住院报销超90%

来源: 山西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免缴医保费,住院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给予一次性每人5000元的大病关怀救助;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8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8月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从2017年7月1日起,我省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下称农村贫困人口),实施“三保险、三救助”,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缴费救助、扶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等6项措施,投入11.7亿元,基本解决201万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同时,我省还出台普惠政策,医保基金多支出29.5亿元,使2577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高,其中住院报销待遇普遍提高15%。

“三保险”统筹报销医保目录内外费用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白秀平介绍,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是针对特定群体的阶段性帮扶政策,其核心内容是“三保险、三救助”。

新政策涉及的“三保险”,即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措施,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实行“136”控制机制,即县级医院住院费用个人年度负担总额不超过1000元,市级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以上医院不超过6000元,超过部分由人社部门医保基金兜底报销。医保目录外费用:对控制比例内的费用,通过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报销85%,个人自付15%。总体算账,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

新政策力度之大,可谓空前。一方面,医保目录内费用实行“136”控制机制,政府兜底报销;另一方面,由原来只负责报销医保目录内费用,变为目录内外费用统筹解决。白秀平表示,新政策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制度设计由注重基金安全变为政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贫困患者看病就医的经济风险,将由个人承担变为由制度承担。

“三救助”涉及个人缴费、重特大疾病以及少数特困人口

白秀平介绍,新政策涉及的“三救助”,即,农村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金给予全额救助;省定24类重特大疾病(见相关1)晚期患者,由民政部门给予一次性每人5000元的大病关怀救助,对有需求的持证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对少数农村特困人口由民政部门特殊帮扶,重点救助目录内个人自付“136”封顶额和目录外15%费用部分的特殊困难人群。

其中,针对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救助,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卫东介绍,每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开始前,县级扶贫部门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花名册(含身份信息等)分别报同级民政、财政、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将救助参保资金拨付至同级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为贫困人口办理参保手续。农村贫困人口身患24类重特大疾病申请大病关怀救助程序是:贫困人口持身份证、医疗诊断书、个人申请书,经村(居)委会确认后,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救助,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按规定发放救助金。

新政策还提高门诊慢性病待遇水平。对患有35种特殊慢性病(见相关2)的贫困人口,门诊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100%报销。对未纳入35种特殊慢性病的其他门诊慢性病,由各地结合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测算核定年度报销支付限额,按不低于60%给予报销。

医保目录外费用有了“红线”超出部分医疗机构承担

新政策还针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设计了长效机制。白秀平介绍,为严格控制医保目录外费用的发生,规定医疗机构目录外费用县域内平均控制在15%以内,市级不超过20%,省级不超过30%,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为了防止形成新的“大锅饭”机制,新政策还设计了个人适当负担的制度,即医保目录内费用自付“136”,目录外费用自付15%。为防止过度治疗等现象发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道德风险,新政策还设计了追责问责制度,对滥开“大处方”“大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医患双方串通造假恶意套(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打击。

省卫计委副主任冯立忠介绍,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我省发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今年7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可为群众节省医疗费用13.5亿元。8月15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施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从首批确定的中标品规来看,整体降幅为17.36%。和我省上一轮中标品规相同药品的历史采购量测算,每年可为患者节约13.24亿元药品费用。我省同时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并严厉查处药品耗材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01万贫困人口免缴医保费直接享受系列医保待遇

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金全额救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每人每年50元,从医保基金中调剂支付;其参加新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每人每年100元,所需资金也由财政负担。

这意味着,通过系列投入,201万名农村贫困人口将免缴医保费,而直接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系列医保待遇。

据测算,新政策共计投入11.7亿元,其中财政投入5.6亿元,医保基金支出5亿元,民政和残联救助1.1亿元,均控制在我省财政资金和医保基金可承受的范围内。

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表示,目前,省里已经将所需资金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压缩其他支出等方式筹集到位,对各县(市)财政部门,省里要求其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按“保基本”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所需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进一步严格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挤占、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患者只需支付自付费用其余的在医院“一站式”结算

医疗费用结算是医疗保障帮扶政策能否落地的重要一环,是政策执行中的“最后一公里”。白秀平表示,为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新政策设计了“一站式”结算的模式:医疗保障帮扶制度的组织实施由市、县人社部门牵头,在县级建立辖区内统一的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服务平台,负责具体政策落实和资金结算等工作;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资金、县级管理服务的模式;相关部门做好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预拨、清算和信息系统对接工作;最关键的是,定点医疗机构将为参保住院患者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参保住院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费用,其余费用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窗口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

省卫计委副主任冯立忠介绍,我省在县域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农村贫困患者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接受治疗时,无需缴纳押金,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院手续。对年迈体弱、残疾残障等政策不了解、行动不方便的特殊困难人群,我省还通过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和乡村干部团队贴近群众的优势,为特困群体提供必要的健康管理、政策宣讲、报销指导和代报代办帮助,让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阳光雨露”。

除特惠政策外我省还出台普惠政策惠及2577万人

除了上述针对特定群体的特惠政策,我省还出台了惠及全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普惠政策,即《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为,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普惠政策明确,7月1日起,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群众的受益水平。

普惠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城乡居民住院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普遍提高了10%,平均达75%;将大病保险分段计算补偿的政策标准统一改为按75%报销。执行上述两个“75%”的报销比例后,城乡居民住院医保目录内总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80%,比整合完善前提高了15%,惠及2577万名参保人员。

同时,普惠政策扩大用药范围和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执行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后,农村居民用药目录品种从原来的1500多种扩大到2800多种;定点医疗机构从原来的2000多个扩大到7000多个,老百姓得到更大实惠,看病就医更加方便。普惠政策使医保基金多支出29.5亿元。

从门诊到住院、门诊慢性病到重大疾病、目录内到目录外、普惠政策到特殊保障,整个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做到了无缝衔接。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既有完善创新,又有全新安排,涉及面广、含金量高、指向明确,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排在第一方阵。

本报记者 王斌

○相关

1 24类重特大疾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

2 35种特殊慢性病

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冠心病(非隐匿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中度及重度症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肾病综合征、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疾病、活动性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癫痫病、帕金森氏症、重症肌无力、特发性紫癜、银屑病、白癜风、终末期肾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支气管哮喘、脉管炎、肾功能不全。

责任编辑:郝杰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