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霍保生、朱李阳)因宁晋县汪洋沟水质达不到省政府考核邢台市的断面水质要求,8月26日,邢台市环保局致函宁晋县政府,自9月1日起,对该县涉水项目实行区域限批,这是该市首起因水环境质量不达标而对县域实行的涉水项目限批。
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邢台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2017年汪洋沟宁晋段水质指标年均值要达到V类(氨氮≤6.5mg/L)水体要求。
今年1~5月份汪洋沟宁晋段水质超标严重,5月16日,邢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宁晋县政府,要求加大治理力度,确保6月份水质明显改善,否则将实施区域限批。约谈后,宁晋县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根据6月份对汪洋沟宁晋段小马桥断面的监测结果,COD、氨氮和总磷均严重超标。为确保完成省政府考核要求,加快水环境质量改善,根据《邢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邢台市环保局决定对宁晋县涉水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限批要求宁晋县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汪洋沟水环境治理,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对工作不落实、不作为的责任人实行问责。待汪洋沟水质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报请邢台市环保局解除区域限批。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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