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对外发布,沈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即将公布。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本次普查,以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提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依据为总目标,也是完善环境统计,夯实各项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今后一段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普查标准时点: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普查对象:沈阳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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