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召开的“访民问暖、提温降诉”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获悉,沈阳市将进一步优化供热服务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名制处理群众诉求,确保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办复及时率达到100%。
为了解决当前供热存在问题,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沈阳市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联动、区域管辖、行政首长负责”的原则,对严寒期间供热工作再进行一次全面安排和部署,确保区域稳定。同时,组织包保人员对反映问题集中的供热区域内用户进行走访,解决居民诉求。
沈阳市各供热单位将按照《沈阳市供热运行管理工作标准》,根据室外气温变化,提前储备优质供热煤炭,供热储煤率在春节前达到90%以上、洁净煤进场率达到100%,确保有效应对极端天气。科学调节环保设备,在保障供热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提前调整好供热参数,确保24小时居民室温不低于18℃。
针对热网末端用户室温不达标问题,沈阳市各供热单位将通过提高输出参数等技术手段,保持源网工况平衡,实现均衡供热;对因邻里停供导致的供热不达标问题,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适度对停供用户开栓或采取用户可接受的方式解决。对供热设备与环保设施运行不匹配的问题,沈阳市要求供热单位进一步加强供热设备与环保设施的协调运行,决不允许以环保达标排放为借口,降低供暖热度,牺牲用户温度。
对于市民的报修,沈阳市各供热单位将增加供热维修人员,做到“即报即修”,报修处理及时率要达到100%。对供热不到位、设备故障频繁、用户室温不达标等问题,沈阳市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取消行业评先资格、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扣留供热质量保证金、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罚。对供热质量差、群众意见大、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突出问题,及时迅速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的供热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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