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佳薇)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据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岗位、晋升薪级和发放绩效工资以及实施奖惩、培训、续聘、解聘的依据,同时事关见习试用人员转正定级。
本次考核包括省直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分为五个方面,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总数的15%以内。
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平时考核和定量考核为主。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晋升薪级和发放绩效工资以及实施奖惩、培训、续聘、解聘的依据。
对正在见习或试用期未满人员,应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其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认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分配工作的依据,但不确定等次。
按照要求,2018年3月底前,全省完成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实施。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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