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也达 通讯员李冬梅、赵秀红)2017年以来,卢龙县通过梳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建立完善一系列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约谈“关键少数”,提前预警防范。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廉政预警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
严把财务支出关口,强化源头治理。出台《卢龙县推进“乡(镇)财县管”暂行办法》,给公款使用加了一把锁。
强化纪律约束,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卢龙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明确了予以问责的4大类31种情形。
构建巡察监督制度,巡察利剑作用凸显。卢龙相继制定了《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等7项工作制度,使巡察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小权力滋生大腐败。制定了《卢龙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实施方案》,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使权力。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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