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近日,石家庄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提高了该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其中,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1150元提高至1300元;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至800元。
同时,该市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监护人监护缺失儿童和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纳入了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按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费保障标准全额发放生活补贴。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在继续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待遇的基础上,可以按照享受低保标准的20%增发生活补贴。残疾儿童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关政策发放补贴。重病儿童符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条件的,按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的有关规定予以救助。
此外,该通知针对困境儿童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监护责任、福利服务等方面,制定分类保障标准,以求切实有效保障困境儿童在生存、发展、安全等方面的权益。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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