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月25日宣布,人民银行、海洋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围绕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了银行、证券、保险、多元化融资等领域的支持重点和方向。
银行信贷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事业部、金融服务中心或特色专营机构;加大涉海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推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支持海洋经济一、二、三产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明确加强涉海企业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
股权、债券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引导涉海企业积极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获得融资支持。保险方面,强调规范发展各类互助保险,探索巨灾保险和再保险机制,加快发展航运险、滨海旅游险、环境责任险等。
多元化融资方面,指导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推动航运金融发展,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贷联动等模式在海洋领域的规范推广。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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