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超 闫漪)2月8日,受唐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有悦将《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书面)提交唐山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17年,唐山优良天数205天,同比增加5天,重污染以上天数30天,同比减少7天。
报告显示,2017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较2013年下降42.6%,超额完成国务院“大气十条”到2017年下降33%的目标。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96,比2016年下降3.90%;优良天数205天,同比增加5天,重污染以上天数30天,同比减少7天。2017年10月到12月,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3%;重污染以上天数6天,同比减少17天,下降73.9%。秋冬季空气质量为五年来最好,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好于往年。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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