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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医保业务下月启用网上CA认证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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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 静)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启动CA认证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12月1日正式启用网上CA认证申报系统,参保单位办理增人、减人业务,不需要向医保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通知》表示,参保单位通过CA网上系统申报的征管业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办理增人、减人业务,不需要向医保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变化表、用工手续、基本养老保险花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等相关纸质材料,参保单位要留存备查。人员增减业务从事前监督向事后监督转换,定期通过大数据比对或抽查,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保。参保单位弄虚作假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参保单位启用CA申报,需携带河北CA数字证书和单位公章到相关参保管理科,签订《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网上业务经办服务协议书》并启用单位CA医保功能,启用CA后请认真阅读网报客户端的《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网报使用手册》,有疑问请关注“河北东软人社服务公众号”并绑定注册进行咨询或拨打0311-89691919、13303039553电话咨询。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如有启动CA的需求,可向市医保中心申请。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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