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靳晓磊) 市环保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近期,依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为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11月28日,该局公布7起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件。
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市环保局全员出动,全力以赴,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问题,严查严管,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开展“零点行动”,全方位督查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晋煤金石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环境违法案。11月15日凌晨,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调取该单位1、2号锅炉烟气自动监控氮氧化物在线数据,部分数据超过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同时,该企业炉渣运输链斗未密闭,粉尘无组织排放。
二、河钢集团石钢公司第二轧钢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案。11月15日凌晨,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打磨标准件等工序正在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三、石家庄金刚内燃机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案。11月15日凌晨,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铸造工序、毛坯车间等多工位工序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四、石家庄大成冀台机械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案。11月15日凌晨,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蜡模车间、机加工车间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五、石家庄东华金龙化工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11月15日凌晨,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氨基乙酸车间未采取有效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部分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六、石家庄中栋碳素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11月23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一车间焙烧炉未安装配套的填充物投放料除尘设施;同时,该车间填充物料筛分工序提放口,未采取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
七、赞皇润德陶瓷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案。11月24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污染源“双在线”数据,发现该公司预警期间用电量不降反升的问题。经检查,该公司制砖工序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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