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等108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获得150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社会团体8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17家、基金会6家。此次支持资金来源为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贯彻落实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壮大民营经济、推进对外开放、脱贫攻坚和“跨省帮扶”行动、乡村振兴等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社会组织。
近年来,山东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设立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采取奖补资助的形式,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自2013年以来,共拨付专项资金1.47亿元,已支持社会组织582个。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齐静 孔见 苏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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