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太原市进一步扩大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煤区”范围现已达到1574平方公里,新增区域主要来自阳曲县和娄烦县,清徐县和古交市“禁煤区”新增面积仍在统计中。
2017年,太原市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当年,除太钢、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西山白家庄矸石热电厂及保留的燃煤热电厂外,城六区、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区范围)、不锈钢园区共计1460平方公里范围被纳入“禁煤区”。这一范围内,除相关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燃烧、使用、采购、储存、囤积、运输、销售煤炭及其制品。太原市明确,对在禁煤区域内违法销售、运输、燃用煤炭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2018年,太原市大力推进“三县一市”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至2018年底,太原市完成“煤改气”“煤改电”19.8万户。其中,“煤改气”16.4万户,“煤改电”3.4万户,年减少燃煤100多万吨。当年,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县城区域被划为“禁煤区”。
今年,“三县一市”“禁煤区”范围再扩大,继续推进平川地区农村共计3.4万余户农户的“煤改电”“煤改气”。至11月8日,已完成改造3.1万余户,剩余用户的“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也已进入扫尾阶段。依照要求,凡是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村庄要实施“一清二拆(清存煤、拆燃煤锅炉火炉、拆煤灶)”,全部划为“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同时进一步加大“禁煤区”内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取缔力度,坚决杜绝原煤散烧,巩固“禁煤区”建设成果。
责任编辑:辛欣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