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最严烟花爆竹禁放令从明年3月起施行
这个春节三环内最后一次允许放鞭炮
沈阳发布最严烟花爆竹禁放令!从明年3月起,沈阳这些区域将划定为全年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包括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含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大东区四环路以内区域,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但经市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活动除外。
这也就是说,除政府批准的特殊情况以外,2020年春节是沈阳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城区准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年。
2019年11月27日,《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公布了以上消息。
【焦点释疑】
焦点一:个人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十公斤
此次颁布的《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三个重点修改内容,除了禁止销售和燃放区域外,还有两项修订内容市民也要注意。
一个是调整了零售店的设置原则和总量要求。《规定》第十四条严格控制禁止区域以外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全市禁止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
另一个是补充了非储存经营个人和单位储存烟花爆竹的数量要求。《规定》第十八条除依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十公斤的烟花爆竹。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季胜介绍,十公斤形象地说约等于“2000型”的鞭炮十挂,礼花就相当于一箱左右。市民一定要注意这个量。
焦点二:为什么调整了禁放禁售区域?
沈阳市司法局副巡视员慈维德介绍,近年来,广大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大气污染、噪声、火灾和伤害事故等问题反映强烈,要求区域禁放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2017年,14位人大代表和52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三环内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城市实施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其中4个直辖市和13个副省级城市实行禁放,在减少大气污染、噪声和火灾等方面效果显著。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许世萍介绍,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燃放烟花爆竹对高层建筑等带来的火灾风险越来越大,引发的环境、噪声污染也越来越明显,实行区域禁售禁放已成为国内一、二线城市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的共识和做法。
沈阳市政府高度重视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社情民意,责成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广泛开展调查评估、专家论证、公众评议,并参考了其他副省级城市的经验做法,最终确定修改《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焦点三:这个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怎么规定的?
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春节期间,三环绕城公路以内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只允许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等14类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焦点四:沈阳约26万件库存有望春节期间售完
在对《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前,沈阳市对现有烟花爆竹库存量进行了摸底,目前约有26万件烟花爆竹库存量,这跟往年沈阳市春节期间销售量基本差不多。因此,沈阳市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修改时设定了一个过渡期,就是2020年春节期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三环内仍然可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新修订的规定是从2020年3月开始才正式施行。
焦点五:违反禁售禁放规定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新修订的《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指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城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还有其他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比如第二十五条指出,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徐月姣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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