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山东省将创建济青局部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来源: 大众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山东省将创建济青局部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2022年试验区内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消除

□记者 方垒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山东济青局部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明确我省将同步启动国家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到2022年,试验区内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消除,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我省济青局部片区入选首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范围包括:济南市历城区、长清区、市中区、章丘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青岛市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面积约12846平方公里。

在创建目标方面,《方案》提出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试验区内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消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济南都市圈和青岛都市圈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到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较为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根据《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我省进一步明确了对济青局部片区的重点试验任务,包括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责任编辑:乔慧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