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梦再成泡影
曾经,程传广对花二庄村搬迁一事满怀信心。
在本报关注花二庄村搬迁问题后,对于花二庄村紧急撤退通道的修理与滩区土地平整的工作很快展开,这些举动让花二庄村村民感觉到了政府的重视。
“县委书记都许诺能整块地了,当时也商量得很清楚,在建房方面,花二庄村村民自筹资金,以后有相关政策我村群众再享受政策。当时,大家还以为自筹资金建房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盖新房而已。”程传广说。
2010年9月,在县委书记承诺一年多以后,花二庄村的搬迁工作仍未展开,程传广有些耐不住性子了。
2009年8月,济阳县政府工作人员曾表示,县里实际上也很想帮老百姓解决问题,打算把花二庄村这类规模较小的村庄进行合并,以这种方式进行搬迁,但是具体时间还“不好说”,“慢慢来吧”。
一年后,程传广再去询问搬迁进展时又被告知了类似的答案。“当时我就在想,这是不是在敷衍我们?”
崔寨镇政府在不同场合向村民算了一笔搬迁账。据程传广回忆:“结合新农村建设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节约一亩地国家奖励12万元,我村通过搬迁可节约大约60亩地,获补助700万元左右,人均需建楼房40平方米,总共需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成本1400元,共需资金近1600万元,去掉国家补助,剩余资金缺口如果由花二庄群众负担,人均需负担4万元左右,但村民们掏不出这笔钱。”
此后,花二庄村搬迁便一直搁浅。2011年,当初作出承诺的县委书记也因换届调走,“我们感到搬迁梦又成了泡影。”村民代表程玉州说。
村民无力自己搬迁
“那4万元的资金缺口不是村民不想掏,是确实拿不出来。”程传广说。
“滩区是单一的农业经济,种的是最基本的作物,地又基本以沙土为主,影响产量,收益有限,一年能得1000多元就到头了,赚不了什么钱。”程玉州告诉记者,“在黄河滩区还不能种果树等经济林,不能像黄河滩区之外的村庄一样种蔬菜大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如果仅是土地贫瘠,花二庄村村民表示尚且还能忍受,但住在黄河滩,就必须承担一切重来的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从1950年到2004年,黄河滩区出现44次漫滩,平均每1.27年就有一次,频繁的水灾使得滩区保种不保收。河南省农科院的专家就曾在学术论文中写道:“每出现一次大的洪水,滩区内的水利、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就几乎损坏殆尽,耕地的土质也会发生根本的变化,农民经过多年翻、挑、耕等土地优化措施调整形成的优良耕地,全部变成沙土地,再种植农作物常常减产甚至绝收,陷入‘建设——破坏——再建设——再破坏’的恶性循环之中。”
程玉州说:“花二庄村很幸运,最近三十年只有三四次漫滩,但每一次伴随的都是令人心痛的损失。”
程传广还告诉记者,考虑到安全因素,政府也不愿把重要的经济项目投放在滩区。滩区工业农业双双受限,农民很难富裕。
此外,“滩外建得好一点的房子能用三四十年,甚至还要长,我们的房子十几年就得返修。我们的房台(用于垫高房屋的土台——记者注)是用沙土堆起来的,因雨水冲刷,很多房子几年就成了危房。”程传广很无奈。本来就比滩外穷,还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修房,滩区居民经济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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