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倒逼实施破产
就在李途纯与文迪波对太子奶的控制权争夺处于胶着状态之时,太子奶的最大债权人花旗银行也采取了系列行动。
早在2008年10月太子奶发生资金链危机之时,花旗便在北京高院提起诉讼,要求太子奶提前还贷。太子奶意识到花旗的行为可能导致其他银行跟进催贷,并引发银行债权人的挤兑潮,太子奶随即以花旗恶意收贷为由,向北京高院提起反诉讼,双方陷入了漫长的诉讼调解期。2009年,荷兰银行也因太子奶的贷款逾期,曾在上海高院向太子奶提起诉讼。
花旗银行鉴于在中国境内的诉讼不能取得有效进展,便转而在境外发起诉讼。2010年2月22日,花旗银行方面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交了清算申请,要求对太子奶的境外母公司太子奶控股(开曼)清算,开曼法院于4月14日开庭并裁定,由香港保华顾问作为太子奶的清算管理人。
李途纯获悉这个消息之后,第一时间以太子奶的名义发表声明:
“太子奶集团及旗下国内各子公司,均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企业法人,其全部资产均在中国境内,权利义务受中国法律管辖。太子奶集团及各子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纠纷已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太子奶集团及各子公司已向其提出反诉,该案正在审理中。目前任何人宣布太子奶破产都是非法的。”
此外,太子奶还专门指出,大股东李途纯个人一直反对外资恶意收购太子奶,也反对任何人任何机构以破产方式处理债务。李途纯随后以个人名义宣布,即日起其本人及太子奶集团对公司21亿债务终身负责。
针对开曼法院对太子奶的清算判决,高科奶业也于4月15日紧随李途纯之后发布一则声明:
“经过多轮竞争性谈判,株洲市政府于2010年1月26日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引进北京商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明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目前有关法律手续全部办理完毕(2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根据协议约定,战略投资者第一期出资已经到位,主要用于补充‘高科奶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二期出资将推进太子奶集团资产债务的重组,实现做强做大太子奶的目的。根据投资协议,双方约定的投资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左右。”
虽然香港保华顾问委托律所对株洲太子奶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没有被株洲法院立案,但是外资银行的倒逼破产,无疑使得三方博弈局势更加复杂化。花旗银行与文迪波皆主张太子奶破产清算,但是文迪波不想让清算的主导权落入花旗银行手中,而李途纯则完全反对太子奶破产清算;花旗除了拿回自己的债权对太子奶并无任何谋求,而李途纯与文迪波皆对太子奶的控制权志在必得。
特别是高科奶业那一纸声明,足以将李途纯惊出一身冷汗:高科奶业原本是协助太子奶引进战略投资者,怎么突然间变成了战略投资者入股高科奶业了?高科奶业只是托管太子奶的一个空壳公司,投资方为什么要注资到这个空壳公司之中?外界对此最大的质疑是,文迪波意图将太子奶破产清算,然后高科奶业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接盘太子奶并从中获利。其实,早在2009年6月文迪波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过,不排除由高科奶业及一致行动人联手并购太子奶使之成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可能性。
据说,注资给高科奶业的两家公司“北京商络投资管理”及“上海明观信息技术”,其幕后控制人是知名风险投资商软银中国。因为“上海明观信息技术”的工商注册信息中登记的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与软银中国上海办公室的地址、电话是一样的。有消息称软银中国不方便以公开身份投资到高科奶业,因为这并不是一个光彩的行为。
李途纯意识到文迪波的目的越来越清晰,高科奶业在力图让太子奶破产并伺机吞并太子奶,便在2010年5月31日发布了《太子奶集团收回核心资产和经营管理权的重要声明》。该声明表示收回经营管理权的理由有:高科奶业2010年4月15日《声明》中已公布变更为民营控股公司并已办好手续,租赁公司性质发生根本转变;高科奶业租赁太子奶核心资产一年合同早已到期,经确认支付的租赁费仅2000万元,且租赁期间五大核心条款已全部违约。
纵然有李途纯强烈的反对声音,但是文迪波并未停下其主导太子奶破产清算的步伐。2010年6月1日,高科奶业向太子奶的部分债权人发出《重整申请书》,催促债权人向法院提请太子奶破产。对于高科奶业的行为,李途纯愤怒地表示:“外资收购尚可抵御,但国内租赁者联合外资推动破产,这无异于往太子奶伤口上撒盐。”
李、文先后身陷囹圄,太子奶终被清算
就在李途纯对文迪波进行了最激烈公开抗争之时,2010年6月12日有消息传出,李途纯被株洲市检察机关批捕,罪名是“涉嫌非法集资”。
据检察机关初步查明,截至2009年12月,湖南太子奶集团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3亿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没有兑付。该1.3亿元包括以“货款准备金”名义向经销商集资约5600万元,还包括向以“高利贷”方式借款5000万元至6000万元,其余还有向员工集资的数百万元。
此案情一经披露便令舆论一片哗然,所谓李途纯的“非法集资”不是刚刚冒出来的,而是2008年底时就已经明了,如果他真是有罪的话,为何早不抓迟不抓当当这个时候来拘捕?
对此,文迪波给了媒体一个意味深长的回答:“中国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民营企业很少不集资的,这个事可大可小,还了事小,没钱还、还把事情搞大了就是问题。”
太子奶所欠下的债务究竟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李途纯辩护律师王清辉表示,太子奶的集资对象仅限于太子奶集团已有经销商及集团内部管理人员和业务员等负有市场销售任务的员工,这属于特定对象,而不属于面向社会公众的不特定对象,因而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此外,中国法学界的两位重量级人物,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和副会长陈兴良,就李途纯案所出具的《法律咨询意见书》,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
2010年7月23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太子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选定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为破产重整管理人。据悉,高科奶业对破产管理人申报了1.88亿元的债权,是太子奶主要债权人之一。
对于株洲方面对李途纯的拘捕动作,外界的解读是,李途纯并非真的有罪,而是为了便于顺利推进太子奶的破产清算。
文迪波随后对外表示,接下来的步骤首先是正式引进战略投资者,然后在彻底明确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制定清算方案,并提交债权人大会通过。“如果高科奶业能够成为战略投资者,当然是我们最为乐意看到的,现在也在积极争取,但是在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前提下,有更好的企业前来投资,我们也可以平稳淡出。”
但是身处看守所的李途纯并未就此罢休,他提出八点意见,主题依然是坚决反对对太子奶破产清算。李途纯的意见依然没有得到文迪波的回应,石沉大海。被逼到绝路的李途纯向文迪波打出了最重磅的一张“牌”:2010年9月下旬,身在看守所的李途纯通过家属向媒体公开爆料,文迪波在执掌高科奶业期间,与其同学开设的广告公司签下千万广告款,涉嫌利益输送、侵吞国资。
李途纯方面披露的细节是,高科奶业的第一份广告合同签署于2009年3月25日,签字人是文迪波。根据这份合同,高科奶业将与“北京灵动”进行总金额为1150万元的形象代言和广告推广合作。
据太子奶方面表示,文迪波与北京灵动的股东陈传焕系同学关系,并且这份广告合约根本不值这么多钱,市场价值仅值约200万元。而且,合同约定中的部分事项甚至压根没有执行。
文迪波涉嫌利益输送的情况李途纯早就已经掌握,并且在2009年底写给株洲市市长的报告中也有提及,这次李途纯选择向媒体曝光,显然是摆出了鱼死网破的架势。在媒体的追问下,文迪波被迫承认了他与陈传焕的同学关系。
然而,这次公开举报似乎并未构成对文迪波的毁灭性打击,他依然在实质上主持着太子奶的破产清算事务。
2010年11月,太子奶方面以境外母公司太子奶控股(开曼)公司的名义,向湖南省高院及北京市高院对高科奶业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金额合计3.5亿元。理由是:高科奶业欠太子奶租金7000余万元、原材料款3000万元;因高科斩断太子奶的渠道体系,导致太子奶近8000万的债权无法收回;高科奶业变卖北京太子奶的设备造成近2000万的损失;高科奶业托管经营期间以太子奶的名义欠的税款600余万、水电费近千万,等等。
但是李途纯一切的抗争都无济于事,彻底绝望的他在写给清华EMBA同学会的《狱中遗书》中,留下了这样一句话:“我请求让我们这一代长期背负骂名、长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企业家,死后都能得到安抚。”
2010年12月4日,旨在破产清算的“太子奶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在株洲市召开,确认的债权人为1279家,总金额12亿余元。
2011年1月太子奶举办第一轮招商竞标会,该次招标会以流标结束,2011年6月又举行了第二轮招商竞标会。2011年8月31日,太子奶重整方案最终正式出炉,新华联控股及北京三元食品联合提供7.15亿元资金偿还太子奶的全部债务,并获得太子奶100%股权以及全部剩余资产。
就在太子奶破产重组接近尾声之时,2011年7月31日晚,文迪波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原因不详,株洲市政府派出市委副秘书长何朝晖自8月1日起赴高科奶业临时主政。
9月14日,太子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召开,担保债权组、税务债权组、出资人表决组表决全部通过破产重整方案。
几天之后,李途纯获准保外就医离开看守所,从失去自由算起,他在看守所度过了一年零三个月。
无论如何,李途纯失去了自己一手创立的太子奶,而且还付出了15个月失去自由的代价。
“假如,当初不要英联他们的投资,我自己做下去;假如,当初英联摩根卖给雀巢,太子奶也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所以,我认为自己在重大问题的处理上,在风口浪尖时,没有把握好,还是过于自信。”
这是李途纯的反思。
但是,历史永远无法“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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