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疏导用好民间的钱
高利贷的反复发作向金融体制改革发出一个根本性考问:该如何规范疏导用好民间的钱?
“民间借贷的规范化问题,已经是箭在弦上,不能不发。”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要本着疏堵结合的方针对民间资本规范引导。“规范化必须从最基础的建立个人信用库、个人破产制度做起。有了这两个制度,资产负债清晰,是否有能力借贷和还款,民间放贷人一目了然不会误判。一旦借贷人无力偿债,自动进入破产清算,也不会出现一跑了之放贷人求偿无门的情况。”
巴曙松也认为,规范民间借贷要把功夫用在诗外。“社会资金需要寻找利润率更高的投资领域,不管是金融体系还是实体经济,但目前的状况是较为市场化的领域竞争激烈,利润率下降较快,而利润率较高的行业多数属于垄断限制性行业。”巴曙松建议,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放松服务业等产业的准入门槛,才能真正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流向实体经济领域。
其次,改变资金供给不平衡的状况不仅要调整总量,更重要的是推进利率机制的市场化。“在长期实际负利率情况下,信贷寻租状况会降低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考虑适度上调基准利率,从而反映资金实际成本,则大企业可以寻找更多融资渠道,减少对银行的依赖;小企业也可得到更多信贷支持。”
专家建议,要改变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内部考核运营机制,譬如在小企业贷款上可适当提高坏账率标准,激发银行服务小企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降低小企业融资准入门槛。
解决了小企业融资难题,高利贷也就没了生存土壤,逐渐成为无本之木。(记者 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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