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发布车险理赔管理指引,规范车险理赔管理
证券时报记者 徐涛
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强调要明显加强理赔服务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理赔管理和服务体系;继续改善市场秩序,有效遏制经营数据不真实问题;进一步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不断扩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
保监会明确,今年要进一步加大防范风险力度,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一方面,继续强化资本充足性的刚性约束。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处于警戒区域的公司、核心资本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坚决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切实防范资本杠杆率过高积累的风险,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偿付能力长期不足的公司研究退出市场的措施。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准备金充足性监督,确保偿付资金充足;不断加强分类监管,重点抓好CD类公司、业务规模前十位的公司、农险业务规模较大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同时,探索“逆周期”监管,研究平滑经营波动的制度和机制,妥善处置有关公司风险,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强化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将分支机构违法违规情况与总公司高管的法律责任及其任职资格挂钩、与公司申报新产品及其开展的业务范围挂钩、与公司的机构批设等许可事项挂钩,提高监管约束力。
另外,为了规范车险理赔服务和流程,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保监会还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
据介绍,《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全面梳理了车险理赔管理流程,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控制机制、资源配置、人员培训、数据真实性等方面明确了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管理中应达到的基本管理要求,统一了行业车险理赔中基础环节流程,规范了理赔服务和管理的标准,强化了总公司的管控责任,引导推动行业夯实理赔服务基础。
保监会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指引》要求进行自查,尽快完善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理赔时效、理赔服务质量和标准,公布投诉电话及争议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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