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移动为代表,以数名高管相继落马为标志,电信行业正掀起新一轮反腐败浪潮。
然而,当公众把目光聚焦于反腐败时,更不应当对电信行业反垄断问题有丝毫忽视。
表面上看,电信业腐败,是其增值业务迅猛发展带来巨大利益诱惑,和企业内部监管不善共同埋下的种子。究其根源,无论是巨额利益产生,还是内部监管松弛,均是拜电信业垄断所赐。
凭借权力与资源优势护佑,在急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中,中国电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数据表明:截至2010年年末,中国电话用户超过11亿,手机用户年均增加17.4%,互联网网民达4.5亿人,电信主营业务收入8988亿元,“十一五”发展目标轻易实现。
与此同时,行业垄断也大大推高了电信企业供给强度。有专家统计,美国电信业供应商超过20家,消费者26300万人,即每家企业供给强度小于1315万人/企业;中国电信企业供给强度是美国企业的32倍,达43177.67人/企业。
过高的企业供给强度,只能产生两个结果,一是市场需求无法及时满足,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二是广大SP(服务提供商)对运营商俯首帖耳,唯命是从。电信资费过高、企业服务质量低下、市场供应不足,以及企业内部腐败滋生等现象,都是该结果最好的注脚。
与绝对权力滋生绝对腐败一样,垄断滋生腐败亦有其无可争议的制度必然性。与其说垄断与腐败是一对孪生兄弟,不如说垄断是腐败之母。反腐败而不反垄断,无疑是舍本逐末,缘木求鱼。
垄断行业积弊丛生,国家亦早有重视。2008年8月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便是标志性举措。然而,该法施行近三年来,除了内部腐败之外,电信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何止一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现象又何尝绝迹?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放松管制、引入竞争、产权私有等,已经成为世界电信产业市场化改革的主导趋势。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完善政府规制、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也应当成为中国电信业改革的主流政策取向。
年初出台的国家“十二五”规划,对于垄断行业的改革有多处表述,诸如“垄断行业改革要取得明显进展”、“继续推进电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等等。而究竟如何以及何时“放宽市场准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眼下尚未破题。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中国未来发展的重点之一。在“十二五”规划中,国家也考虑到,发展这一产业时,应当“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从这一点看,尽快研究并着手电信业改革,对于构建未来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所必需的市场基础格局和政府基础规制体系,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总之,我们应当在反垄断的大背景下,看待当前的电信业反腐败。要避免以反腐败代替或掩盖反垄断。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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