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经济 > 行业聚焦 > 正文

房屋监管政策存空白 暧昧关系难交代

来源: 人民网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政策监管存在空白———

●维权阻碍●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受拷问

阶段性监督对开发商缺乏长期约束力

建筑质量多年来始终是困扰买房人的事情,再贵的楼盘似乎也总避免不了出现这样那样、或大或小的质量问题。对此,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总工程师孙克放曾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我国房屋竣工验收实行的是验收备案制,政府只能承担一个阶段性的监督职能,对施工方和开发商还缺少长期的约束力。

孙克放说,国内在对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置上还停留在保修阶段,这是因为实行的是担保制度,盖房子的时候会有一笔施工押金交给政府,工程完成后再退还给施工方,施工单位也承诺出了问题给你修,可是很多时候房子一盖完这施工队立刻就解散了,日后真出现问题很难找到当事者。而国外很多国家实行的是房屋建筑质量保险制度,开发商和施工方都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并由银行担保,交纳相当数额的保险金,房子一旦出了问题会由保险公司来理赔善后,并对责任方处以巨额罚款。

孙克放指出,担保是暂时的,保险是长期性的。现在的建筑施工市场鱼龙混杂,保险制度可以检验建筑企业的实力,不具备担保能力的小公司必然会被市场淘汰。具备实力的公司投保之后必定严格重视工程质量,这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再加上招投标等手段来加强信誉度,以过硬产品打造口碑,这也是规范市场的有力手段。

●缺乏相关法律条例明确开发商对建筑质量的应负责任

房屋验收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使得买房人在一定程度上不得不担负可能会发生建筑质量问题的风险,而一旦问题发生,推诿、扯皮等不负责任的表现也将接踵而至,买房人到底该找谁维权?全国人大代表、昆明市官渡区六甲乡福保村党委书记、福保集团董事长杨明日前在媒体上公开表示,因为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屋出售后发生的质量问题,所以才让许多消费者投诉无门,只能自认倒霉。杨明呼吁能够通过立法,维护购房者权利,保证房屋质量和安全。杨明指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用来约束开发商对建筑质量应负的责任,市场往往都是“一锤子买卖”,即使所售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目前也仅需承担维修的责任,而且有限的保修期过后,维修就得要由业主的维修基金来承担了。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