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
谁来提供校车服务?
马雷军提醒,在落实条例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加强四方面的工作。
首先,虽然这次修改强调了县级政府的强制性义务,但是没有规定是谁来提供校车服务。所以有可能造成地方政府将校车工作推向市场,将校车市场化。这样做对于政府来说管理省心,不用担心经费投入,也容易推卸事故责任。但是这样的做法对于发展校车工作并不好,也会加大学生家长负担。马雷军认为,校车工作的发展趋势应该是由政府来成立校车公司,或者政府买单购买校车。
其次,目前条例中虽然规定了资金投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担,但是具体办法是怎么样的,钱到底有多少,怎么样去落实,都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今年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虽然要达到,但是教育上需要花钱的地方又很多,如果要强化政府对于经费的保证,还需要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
第三是有必要解除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过重负担。马雷军指出,现在很多学校校长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责任,很多时候是学生家长雇用非法车辆,学校劝了很多次无果,事发后交管部门却处罚了学校。这一现象如同紧箍咒,只有解除了负担,才能调动他们发展校车的积极性。
最后还是需要加强监管,使得条例不只是一纸空文。
除了公布并实施的条例,马雷军提醒还需要关注两部关于校车的文件,一部是由财政部制定的校车经费投入文件,另一部是关于校车的标准,它将在现有条例的基础上更加细化。
□北京落点
教委将积极制定实施办法
针对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发布,北京市教委表示,按照条例的要求,各地将针对该条例制定地方实施办法,市教委也将积极参与到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制定中,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北京两会期间,针对北京市校车问题,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北京发展校车应首先保证就近入学原则,减少长途跋涉的学生数量;优化公交线路,以发展公交为主解决城区学生乘车问题。北京解决校车重点应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寄宿制学生的交通需求。市教委已要求各级教育部门排查现有校车的安全隐患,并对校车提出了限速60公里,在大雪、大雾等极端天气停驶等要求。
□要点
>>车辆每半年安检一次
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校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等事项。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相关标牌、标志。
>>司机有酒驾记录禁开校车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首先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校车司机还得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行驶载生校车享路上优先权
遇交通拥堵时,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并且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
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对违法违规校车,可以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予放行,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乘坐指派专人全程照管学生
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随车照管人员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责任不避让校车将被罚200元
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律处200元罚款。这一罚款的最高额度不及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