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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高音喇叭逼拆事件:穿上"马甲"也是强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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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拆迁公司和校方所说的这个拆迁指挥部,与金北村仅一条路之隔,在指挥部其中一间办公室的墙上,我们看到了这张拆迁月工作进度一览表。

记者:

从这张“攻坚月”的工作进度一览表上呢,我们找到了刚才我们去过的实验初中东出口的这片拆迁区域,从这个表上我们发现,其他的拆迁区域的这些拆迁户,基本上都已经开始在进行拆迁之前的评估了,也就是说呢,他们已经和拆迁方达成了协议。但唯独只有实验初中东出口的这十几户人家后面的这个评估一览里,全部都是空的。

解说:

没有评估说明拆迁双方尚未达成协议,而“攻坚月”又表明了拆迁工作的紧迫性。

记者:

还有我在这个表上看到这个“攻坚月”,这个“攻坚月”是什么意思?

江苏省东台市中心城区拆迁指挥部主任 郑青松:

就是我们想通过一个月的时间,把这个区域的拆迁,把它完成。

记者:

一个月是指4月吗?这一个月是指的4月是吗?

郑青松:

我们从4月10号到5月10号。

东台市亨达拆迁公司副总经理 钱海涛:

我们过去经常跟他们面对面交流过,但是最近剩下的这几户,他们思想有点不是太那个,不是太理解政策的,晚上我们进门,很困难、很困难,他们回来以后就关门了,我们就没法跟他们接触,所以为了把这个政策宣传到位,我们就考虑了,是不是装个喇叭起来,晚上乘这个机会,他们在家的机会,把这个政策给他们宣传到位了。

记者:

那你们这个喇叭,只是想起到宣传的作用吗?

钱海涛:

对。

记者:

但是有很多人就认为,你们这是其实是,这个高音喇叭是一种噪音,是在逼迫他们,让他们搬走。

钱海涛:

不能这么讲吧,我们这个喇叭,一个播的时间也不是太长,白天我们基本上不怎么播,因为他们也不在家,我们白天播了也没用,晚上也不是播很长时间的,一般我们到12点也就结束了。

解说:

据当地拆迁部门介绍,这里的拆迁工作始于2010年,一开始他们在村里张贴拆迁公告,以及规划图等,并且进行入户工作,两年的时间下来,到目前为止还剩下13户没有拆迁。在东台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给我们出示了一张规划图,并告诉我们按照规划,这块将被拆迁的土地共有4亩,涉及村民136户,在拆迁完成之后,这里计划建设实验中学的东大门以及绿化带和停车场等设施,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办想出了用大喇叭广播的方式。

记者:

但是这个方式您觉得得当吗?

江苏省东台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 杨培新:

这个方式啊,这个方式应该说,应该说对我们宣传政策来讲,也有一定效果。

记者:

那这个广播时间是谁定呢?

杨培新:

没有谁定这个时间,我们也没有规定什么特定的时间。

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 执行主任 王才亮:

这种界定形式,我们叫逼拆,逼迁就是用软暴力,这也是一种暴力拆迁,就是一种特殊的软暴力的形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主任 李铁:

对于用高音喇叭方式呢,它是另一种行为,但是我想它也是违法的。首先是从我们国家的环境噪音污染的,有一系列的法律和规定。那么噪音扰民,从施工单位、从各种单位,它都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

解说:

在采访中,当地部门一再向记者解释,高音喇叭广播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入户面谈才是他们拆迁工作的主要手段。但是入户面谈一直不太顺利,他们才想出了这个不得以的办法。据了解那些还没有搬迁的拆迁户,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之一,就是他们认为这次土地征用的手续不够齐全。

江苏省东台市金北村村民 陈春桃:

拆迁了他没有办征用手续,他就办个租用手续,租用。他没有正规手续,他就把你拆掉办租用手续。这个也是租用的。就什么呢,没有征用手续,就是把这个地方,可以租给政府租用,你说他有征用手续,我们支持你们拆迁。

解说:

关于这次征地拆迁的手续,当地有关部门向记者出示了一系列文件。文件显示,2007年8月,盐城市原则同意东台申请批准《东台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请示,并明确表示,可以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和安置。2010年3月,江苏省住建厅和发改委又下文明确表示,原则同意同台等7县市上报的2010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计划,其中就包括实验初中东侧的这块拆迁项目。看来征地项目的拆迁计划,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批准,但目前实验中学东出口,建设还未立项,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那么这块土地是不是国有土地呢?

记者:

拆迁的这块十几户所在的这个地方,它那个土地的性质是什么?

江苏省东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正茂:

这个土地的性质是集体宅基地。

记者:

学校东大门,它明显肯定不是一个,集体所有制的这么一个性质,它是属于一个公共事业的,那是不是应该是需要国有土地才可以做这件事情?

陈正茂:

按照这个国家规定的话,就是从事国有的建设的话,它就需要转为国有。

记者:

从这个农村的宅基地,也就是农村的建设用地,改成国有土地,它需要一些什么样的审批手续吗?

陈正茂:

报省转用。

记者:

报省一级政府是吗?

陈正茂:

嗯。

记者:

那现在我们报了吗?

陈正茂:

现在因为我们没有东西反映过来,我们还没报。要等它拆迁完毕以后,我们再来办相关的手续。

记者:

先拆然后再办相关手续?

陈正茂:

对。

李铁:

我觉得这个事情是有疑问的,因为你有了完备的手续,才可以和对方去商量,有关拆迁补偿的有关事宜。首先一条呢,就是要手续完备,必须经过各地政府的主管部门的认可,包括规划的土地利总体规划的变更,来解决这些问题。在所有的手续完备的基础情况下,经过谈判、屡次谈判协商,没有成果的情况下呢,那么可以利用法律,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比如说通过申请法院判决,也可以实行法律的强制性拆迁。

张羽:

在记者采访的第二天,金北村上空持续了十几天的喇叭声停止了,但是这件事情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没有停止。做好拆迁工作,一要合法合规;二要工作到位。2011年1月,国家已经公布了废除行政强拆的新拆迁条例,很多地区也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创造出不少阳光拆迁的好经验、好做法。但是如果把脑子动歪了,琢磨着怎么打政策的擦边球,用类似高音扰民这样不妥当的办法,达到拆迁的目的,既然影响了国家政策的实施,也会给地方建设的长远发展,留下隐患。

 

责任编辑: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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