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中国地方债务陆续进入偿债高峰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是否处于可控范围、会不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一些海外机构对此亦“忧心忡忡”,大谈风险,认为中国地方债严重透支,不可持续。业内人士表示,中国地方债务水平总体并不算高,风险总体上可控,但需小心应对清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为经济复苏提供了动力
根据审计署发布的报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
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李若谷指出,据IMF的数据,中国政府收入(包括政府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虽逐年增长,规模也较大,但占GDP比重仍仅为20%左右,远低于德意法45%左右的水平,也低于美日30%的水平。对处于二元社会的大国来说,这样的资金收入显得不足,但为扩大政府资金来源,将税收比重提高到如丹麦、瑞典等国的近50%,以中国的发展阶段和国情显然不符合实际。在投资热潮中,财权事权相对不匹配的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融资规模迅速扩大。这些债务的形成有特殊历史、体制原因,弥补了地方财政的不足,为经济复苏提供了动力,为突破基础设施瓶颈奠定了基础。当然,由于监管不到位、缺乏规范,也出现有的地区超过地方政府财力的实际承受能力等问题。
不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本报记者表示,在总量上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和公共部门债务仍然处在安全区。
贾康分析说,如果把地方债务和整个公共部门其他债务放在一起做一个总量上的判断的话,这10.7万亿元债务约相当于2010年GDP的27%,加上整个公共部门占GDP约20%的名义负债,再加上高盛等方面强调的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金融债余额约占GDP的6%,那么中国现在公共部门整体的负债率充其量是在2010年GDP的50%—55%这个区间,低于所谓的国际警戒线——欧盟马斯特里赫条约所规定的60%标准,明显在安全区之内。
李若谷指出,如果从期限上来看,近两年是地方政府债务的偿债高峰,未来几年偿还比例逐年降低。债务偿还率将在2013年以后降至10%的标准附近,偿债风险并不大,不足以引起所谓的债务危机。退一步讲,即使中国地方债务规模的确存在数据差异或者说有部分低估,银行大面积坏账将导致危机的说法也似乎过于悲观。金融危机以后各地方政府响应经济刺激计划进行大规模投资产生的这些债务既非欧美国家那样花在公民福利支出上,又非战争花销上,而是花在实实在在的公路桥梁及高铁上,是提高整个宏观经济效率的必要投资,是惠及子孙后代的基础建设,这些基础设施建设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将在未来产生利润回报,而不是负担。这完全不同于欧美债务危机。
不过,贾康同时指出,现在碰到的主要风险是总量没有明显过界、而局部显然已经存在比较高的风险积累,需要相关部门在通盘考虑全局的情况下,聚焦高风险区域和项目,推动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来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警惕境外唱空的动机
对于中国地方债的风险水平,一些海外机构不断唱空,西方媒体上亦频现中国地方债务不可持续的论调,原因何在?
李若谷认为,美欧失业率高企、深陷债务危机泥潭、经济低增长常态化,经济社会中深层次矛盾存在再度激化的可能。以夸大中国通货膨胀、地方债务、房地产市场及资本市场问题等手段,转移国内矛盾、干扰中国经济发展的伎俩已不是被第一次使用。这次炒作地方债不知又有什么样的战略意图,我们是不能不警惕的。
贾康认为,在通盘的总量情况与结构情况摆明之后,我们对于中国地方债风险的所谓“集中爆发”威胁,可以说具有极大把握来防范和消除。对于某些局部风险的防范与消除,我们已具备多种手段、多道防火墙,包括近年不断充实的银行坏账准备金、地方政府可调剂运用的资金和可应急变现的资产等。更不必说中央层面依托综合国力提升所拥有的多元化的、实力比较雄厚的手段。至于有些境外媒体借炒作“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而把基本判断引向所谓“中国崩溃论”,完全是耸人听闻的臆测,是没有真实依据的。
责任编辑: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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