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南京市六合区马鞍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希望将六合猪头肉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少网友觉得,一款非南京特有的卤菜居然也申遗让人不解。南京非遗保护中心的专家们观点也是针锋相对,有人支持有人强烈反对。
六合猪头肉能不能申遗,这的确是个颇费脑筋的问题。一方面,六合猪头肉的确不同于一般猪头肉,据了解,它在晚清时即享有盛名,在选材、加工、用料、火候上也都很有讲究;另一方面,尽管六合猪头肉在色香味上有一定的优势,但和南京云锦、金陵刻经、秦淮灯会等文化遗产比起来,猪头肉就是猪头肉,要登非遗的“大雅之堂”的确颇有难度。尽管对此问题的看法,公婆各有理,但笔者却想问一句:申遗的猪头肉里有多少“文化味”?
既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么,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脱离民族特性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不否认,“六合猪头肉”在制作工艺上颇有讲究,正如申请者所言:“食品‘申遗’,申的不是食品本身,而是制作这些的技艺。”可是,这样的技艺未必就体现了民族个性与民族审美习惯。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在买“六合猪头肉”时,除了味蕾上的享受,又有多少精神情趣、文化审美上的愉悦,和历史典故上的联想呢?再说了,猪头肉非南京独有,也非“六合”独尊,缺少一定的文化背景,即使和文化遗产“套近乎”,又能有多少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呢?除了香喷喷的猪头肉香味,所谓的“文化味”恐怕只是浮云。
较长的历史,较好的制作工艺,是“六合猪头肉”的品牌优势,然而,这样的品牌优势还没有渗入到传统文化与习俗。人们对“六合猪头肉”的喜爱也仅仅停留在味觉、物质层面,而不是文化、习俗层面。如果连“六合猪头肉”都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么全国各地还有哪个名吃不能申遗呢?当然,不是说名吃就不能申遗,北京烤鸭、重庆火锅等一些独具地方特色的美食,不就早已申遗成功了吗?它们除了是知名品牌,更是一个地方的文化名片,散发着特有的“文化味”。而这些,恰恰是“六合猪头肉”所欠缺的。
“六合猪头肉”的申遗热情值得我们肯定,但是,分明没有“文化味”,却硬要削尖了脑袋往文化行列里钻,如此“变味”的申请还是省省吧。(张锋)
责任编辑: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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