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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公务员发房补让全体纳税人挨宰

来源: 法制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据报道,辽宁省营口市政府4月份下发文件,决定对该市公务员发放一笔住房补贴。文件规定,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市财政全额拨付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文件要求,申领住房补贴的职工,只能购买商品住房,年内不买房的,其补贴指标作废,并取消下次补贴优先资格。

对此,我们首先要问的是:营口市给公务员发放住房补贴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真正在帮助中低收入公务员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如果是,其政策依据在哪里?如果不是,政府为何要这样做?而且,文件规定只有今年购买商品房才可能获得其补贴,否则不可能获得补贴。假定这种住房补贴发放有政策上的依据,这样的规定会不会造成公务员之间分配不公平?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按照相关政策,除了住房公积金之外,政府财政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发放住房补贴款。因此,营口市这种住房补贴的发放是没有政策上的依据的。既然没有政策上的依据,用财政拨款向公务员发放住房补贴则既不合法,也是在制造新的不公平。因为,财政的转移支付根本目的是通过这种转移支付来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而不是向权势部门人群倾斜。

当然,这并不是最为重要的方面,因为这种住房补贴的转移支付不仅向有权势人群发放,而且还规定受补贴人在什么时间内、在什么地方购买住房、购买什么样住房及获得住房补贴的支付方式。也就是说,获得住房补贴的受益者,只能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才能够享受补贴,超过政府文件所设定的时间、地点、付款方式等,是不能获得这种补贴的。

假定营口市政府向公务员发放住房补贴是合法公平的(但实际上这个假定是不成立的),后面这些规定则意味着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的一种合谋。政府对公务员的住房补贴不是补贴给公务员,而是补贴给房地产开发商;不是在帮助公务员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而是要这些公务员来接房地产泡沫的最后一棒。

2010年“国十条”以后,国内住房市场全面调整及住房市场性质转型已经成了一种趋势。面对这种趋势,房地产开发商及地方政府却不愿意调整,由此导致两年多来住房市场“量降价滞”的僵化局面,各地住房市场库存全面上升,“去库存化”成为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最为头痛的大事。本来,按照市场法则,当住房需求全面下降时,只要价格向下调整,新的住房需求就会不断释放出来,“去库存化”也将水到渠成。但是,对于这种结果,无论房地产开发商还是地方政府都不愿意看到。于是,为了实现住房市场“去库存化”而又不让住房的价格下跌到他们不愿意看到的程度,地方政府就采取了这种非市场化方式,希望通过对公务员的住房补贴来消化当地过多的住房库存。这既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商,更有利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

不妨算一笔账:假定当地住房价格为每平方米4000元,每一套住房为100平方米,那么获得住房补贴5万元的公务员还要支付35万元。如果政府给予1000个公务员住房补贴,光公务员就可拉动住房销售达4亿元。不仅如此,当公务员全面进入住房市场时,当地住房库存的全面下降,也可能带动当地的其他民众进入住房市场。这样,政府既达到了住房市场“去库存化”,也保持了当地的住房价格不下跌,甚至可能上升。反之,如果政府不采用这种补贴方式,当地住房市场的库存会越积越多,房价下行概率也会越来越高。

其实,只要房价下降12%,公务员购买住房就可省去政府给出的补贴。而且他们购买住房时,不会受到任何时间与地点限制,可更为自由地选择适合个人的住房。所以,这一政策的最大受益者是地方政府及房地产开发商,而不是得到补贴的公务员。

政府向公务员发放补贴的做法于法无据,不利于调整当地的收入分配关系,更与当前中央政府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严重相悖。希望中央政府对此严密关注。 

 

责任编辑:贺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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