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群众反映,山东济宁任城区的部分单位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其中,任城区农业局下属的种子公司在职37人,从2007年起,多数职工已不上班。而从2006年起,该公司未参加年检已被吊销。业务经理称公司属改制企业,每月财政局拨款,员工都在家干第二职业。(5月27日《西安晚报》)
相对于有班不上、有职不履,暗地里冒领财政工资,任城区农业局下属种子公司 “集体空饷”的冠冕堂皇,就显得诡谲了许多。按照很多职工的逻辑:“不是不想上班,是无班可上。”
种子公司改制为企业,理论上应该是独立经营的法人主体,与原有的职工应该成为聘用关系。事实上,任城区种子公司转事为企之时,除销了事业单位的“户口”之外,既没有停止人员的财政供养,也没有让职工买断身份。只要五六个就能干的事,堆积着37人,人浮于事,出现“集体空饷”,并不是什么怪事。
2000年以后,政府对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并制定了明确的原则: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很明显,任城区种子公司转事为企的做法,有违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原则,并未触及实质。
“集体空饷”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标本。事业单位改革不是难在制度的设计,也不是难在职能的转变,而是难在了人员既得利益的调整。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方面要彻底根治人员“终身制”的历史痼疾;另一方面也要健全“事改企”职工社会保障有序对接等统一规范性的制度设计,从操作层面上增强地方实施的规范性,避免因改革不彻底带来新的社会不公平。 (文/木须虫 图/美堂)
责任编辑: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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